一、依據教育部核定「115年度中小學數位學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修訂內容如下:
(一)各評選組別修訂為依普通班及藝才班班級數分組(不含特教班)。
(二)基地學校獎勵刪除卓越教師獎項,並修訂敘嘉獎教師為1名。
三、檢送計畫書1份。
四、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縣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04-7237182#24。
張貼日期: 2026-10-01 10:09:35 點閱: 13 (3744.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教育部核定「115年度中小學數位學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修訂內容如下:
(一)各評選組別修訂為依普通班及藝才班班級數分組(不含特教班)。
(二)基地學校獎勵刪除卓越教師獎項,並修訂敘嘉獎教師為1名。
三、檢送計畫書1份。
四、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縣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04-723718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