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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彰化縣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辦法與公告校內收件日期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7-28 15:29:24 點閱: 132 (3494.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有意參加的學生請即早準備,詳細比賽辦法請參閱附件檔。

校內收件日期為8/29(一)~9/4(五)

  1. 參賽類別及作品規格必需符合實施計畫內的規定,不符規格之作品無法參賽。
  2. 參賽對象及說明:
    (1)本縣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等在學之限齡學生。
    (2)各組參加學生之年齡:國小組以不超過 14足歲為限,國中組以不超過17足歲為限,高中(職)組以不超過 20足歲為限。(以 115年12月31日為計算標準)
    (3)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參賽時間之學籍年身分參賽(如 115年10月初賽時為國小三年級,必須以三年級身分參賽中年級組,不得以先前二年級作品參加低年級組比賽);經查如不符實則取消參賽資格,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4)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一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為一人,每人至多參加二類各校彙送列冊時應 落實審核,經承辦學校收件審查格式不符者一律退件且不予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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