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及本縣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綜合研判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請各校承辦協助於115年6月16日(
三、申請巡迴輔導服務之學生,選課意願調查表請各校俟文到再行辦理。
張貼日期: 2026-06-16 13:55:26 點閱: 86 (3348.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本縣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及本縣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綜合研判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請各校承辦協助於115年6月16日(
三、申請巡迴輔導服務之學生,選課意願調查表請各校俟文到再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