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8-25 16:45:49 點閱:9
本次修訂新增重點如下:: |
(一) | 第21頁:請學校掌握並瞭解學生發生交通事故因(含無照駕駛),並透過校方與師合作,建立輔導機制,連結警 政、監理等專業資源,同時運用親師談會及各種宣導管道,針對學生及定代理人加強交通安全法律責任與 法治教育宣導。 |
(二) | 第22頁:另經歷交通事故之學生及家長,如有法律、醫療、心理等服務需求,學校可適時提供相關資訊(如:各縣市政法律諮詢服務、各縣市政府社會局 (處)、各縣市政府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兒少交通事故安心專案、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及法律扶助基金會)。 |
(三) | 第25頁:內政部國土署及交通部公路局辦理「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持續改善人行空間環境,各校可向地方縣市政府提出申請,以尋求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