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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縣教師本土語文領域進修研習獎勵計畫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8-11 09:04:54 點閱: 452 (228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請學校符合資格的老師,於8/15前將資料送至教務處教學組

一、依據本府114年8月11日行政公告第11407488號賡續辦理。

二、目的:透過獎勵機制,鼓勵現職教師參加本土語文第二專長進修及本土語文研習。

三、實施對象:彰化縣政府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

四、獎勵方式:

(一)修習本土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完畢,且取得加科登記教師證之教師,嘉獎兩次。(請檢附教師證影本、中高級以上語言證影本)

(二)參加本縣本土語言研習(含現職教師及教支人員參與回流課程)時數達36小時者,獎狀一張。請檢附本土語文領域研習時數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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