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6-19 12:12:57 點閱:125
一、依據本府國際教育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辦理。
二、目的:為聘任具備國際教育專長之人員,擔任中心專業工作人員,以協助本縣國民中小學國際教育之推動,維持中心之運作及增進執行效能。
三、辦理單位:彰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四、承辦單位:本府國際教育中心任務學校(大園國小、國聖國小、二水國中)。
五、聘期:114學年度(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
六、遴選資格及條件:
七、遴選程序:
八、相關資訊,詳如簡章,如有相關專業工作人員問題,請洽詢各任務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