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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學校應依教育基本法規定,落實教育中立原則並強化教師專業自主,請查照。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5-04-16 13:45:37 點閱: 316 (1625.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4月7日府教學字第1140123500號函辦理。

二、檢附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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